首先,除非妳是房產主的兒子,否則基本不可能直接退房。而如果想追回部分首付,有壹個辦法,就是拍賣房產。如果由銀行負責拍賣,第壹次拍賣的掛牌價應該是房價的70%。但是,我要提醒妳,這裏的房價是指成交價,不是市場價。如果妳當時買了房子,房子的價值是654.38+0萬元,之後增加到654.38+0.2萬元。銀行拍賣的時候也是654.38+0萬元計算,所以即使拍賣成功,也只能拿到70萬。
壹般來說,買654.38+0萬的房子需要30萬的首付,但即使拍賣能賺到70萬,我們也不壹定能拿回30萬的首付。這是因為銀行拍賣的時候,就意味著我們逾期了。假設我們已經還清了654.38+萬元的本金,也就是說還欠銀行60萬元,銀行拍賣收入70萬元,所以要扣除60萬元的債務。然後我們假設逾期利息扣除2萬元,最後扣除2萬元訴訟費和拍賣費。最後只能拿到6萬元。
另外,如果拍賣失敗,銀行進行第二次拍賣時,掛牌價通常定在60%,也就是說銀行只能收回60萬,我們還欠銀行4萬。即使妳還清了錢。因為征信報告逾期,也會處於不好的情況。所以,如果妳發現自己因為壹些問題無法支付每月的房貸,最好的辦法就是自己拍賣,不要等著銀行來找我們。我們又會被壹系列的麻煩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