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營業稅是對單位和個人銷售房地產的營業額征收的壹種稅,是流轉稅體系中的壹個主要稅種。營業稅由賣方支付,稅率為5.6%,如果超過五年,可以減免營業稅。
印花稅。印花稅是壹種非常古老的稅收。目前按每本房屋所有權證收取5元,其他暫免。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對賣方取得的收入征收的壹種所得稅,因此所得稅按總額的0%或差額的20%繳納,由賣方承擔。如果除了五年房齡的普通住宅很少,將減少或免除。
基金。房屋維修基金,為購房總價的2-3%,多數地方為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沒有使用。
費用。收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交易手續費,總房款的0.5%,買賣雙方各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支付,不由買方支付)。
2.房產證的費用因地而異,但不超過100元。
3.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因地而異,但不超過100元。
在抵押貸款的情況下,還會發生以下費用:
1,鑒定費,購買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期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金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壹般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申請;
(2)驗收;
③復習;
(四)記入登記簿;
(五)頒發證書。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對登記事項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