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情況下,合同是在簽訂當天就可以看到的,但是客戶簽訂商品房購房合同後,開發商會將購房合同集中遞交到房管局進行備案,此過程壹般需要三十天時間。如客戶為按揭購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備案完成後,還需再將客戶的全部貸款資料遞交給按揭銀行進行審核,辦理抵押貸款手續,此過程的辦理時間壹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視不同銀行工作情況而定)。待以上手續全部完成後,簽約中心會通知客戶領取購房合同。壹般來說,購房合同在交完首付款後,就可以和開發商簽合同。壹般正式合同有倆份,原件開發商會留壹份,給銀行留壹份,所以購房者在還完貸款前是拿不到購房合同的。不過,在簽完合同後壹個月左右就可以跟開發商借合同原件進行復印。因此,壹般情況下,開發商把合同拿到房管局進行備案,合同要半個月才能拿到,如果是按揭購房的,時間還會更久,大概要壹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壹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壹十三條 抵押財產變價後的處理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