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向銀行提交詳細的貸款申請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3.銀行對汽車貸款人進行信用調查和客戶評估;
4、如果通過了銀行的初步審查和資信調查,貸款申請獲得批準;
5.客戶資質、資料審核通過後,可以簽訂合同,辦理抵押登記、保險等手續,簽訂車輛貸款抵押合同,銀行壹份,客戶壹份,還可以簽訂汽車買賣合同,車行壹份,客戶壹份,銀行壹份;未通過審批的,銀行將向借款人說明;
6.貸款合同生效後,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整個審批過程需要3-5個工作日。銀行采取專款專用的方式,即根據合同約定,經辦銀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借款人購車的4S店賬戶。
7.辦理提車手續:借款人向車商支付首付款,憑銀行出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上牌,向銀行提交車證、發票、保險單、行駛證、身份證、戶口本。抵押後銀行會返還行駛證,身份證,戶口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