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空白合同由於沒有合同內容,並不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所以空白合同無論多久,都不具法律效力。合同壹方將留有空白內容的合同交於合同相對方的,應視為對合同內容的無限授權,合同相對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寫相應內容。簽訂合同時權利義務內容應當填寫完整,並盡量采取面簽的方式,盡量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在空白合同上簽字後將合同交給對方,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即無論對方在空白合同上填寫什麽內容,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