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產證拍照給別人,沒有影響,並且壹個房產證照片也不能賣,不能去貸款的,者是需要房產證本和本的身份證原件,才能貸款的。房屋抵押和辦理產權轉移,都需要出示房產證原件,而且這些都在房地產主管單位辦理,假 證件是沒有辦法通過的,就算他人非法提供假 證件通過了,也屬於房地產主管單位的責任,對產權人而言是沒有什麽影響的。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壹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準。
第二十七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破損的,權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換發。房屋登記機構換發前,應當收回原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並將有關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遺失、滅失的,權利人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後,可以申請補發。房屋登記機構予以補發的,應當將有關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補發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上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在補發集體土地範圍內村民住房的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前,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就補發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公告。
第二十八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將房屋登記資料及時歸檔並妥善管理。申請查詢、復制房屋登記資料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