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仔細閱讀催收函的內容:了解催收律師的身份、催收的債務種類、債務金額、違約金、利息等相關內容,以及催收律師采取的催收措施和追償期限等;
2、核實債務的真實性:如果確實存在欠款行為,可以核實欠款金額和期限是否正確。如果認為催收律師的索債行為不合法或者存在疑問,可以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欠款合同、借條、賬單、收據等;
3、與催收律師協商還款計劃:如果債務確實存在,可以與催收律師協商制定還款計劃,並盡快履行還款義務。如果無法壹次性償還欠款,可以與催收律師協商分期還款或者延長還款期限。請註意,協商還款計劃時壹定要註明具體還款時間和金額,並嚴格按照協議履行還款義務;
4、如有必要,尋求法律援助:如果認為催收律師存在違法行為,如威脅、恐嚇、騷擾等,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者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催款函的書寫:
1、標題和編號,標題壹般要註明編號,以便於查詢和聯系;
2、催款和欠款單位的名稱和賬號,催款函要清楚、準確地寫上雙方單位的全稱和賬號;
3、催收內容;
4、處理意見;
5、落款,寫明催款單位的全稱,並加蓋公章,然後註明發文日期。
綜上所述,收到律師催收函後,要冷靜應對,理性分析,盡快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債務問題。同時,要依法行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