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是到銀行網點辦理有關貸款手續。申請人在填寫申請表、簽署有關合同文本後,備齊銀行要求提供的借款人資料、擔保人資料或相關的質押物、抵押物權證,送到就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銀行在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按照旅遊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並在規定時間內答復借款人,銀行完成審貸手續後,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借款人和旅行社,壹般提出申請都在旅遊前壹個月左右。
第三步是還貸。借款人在旅遊結束後要書面通知銀行。借款人要授權旅行社將余款劃轉銀行,同時借款人將貸款本息足額存入銀行指定的活期存款帳戶,到期由銀行主動扣收。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借款人前往銀行,憑相關收據取回質押物或抵押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