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壹些不法分子為逃避警方打擊,開始利用“絡漫寶”等GOIP設備實施詐騙?9月1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獲悉,近日,紅古警方成功打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團夥1個,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依法查扣手機4部、手機卡5張、“絡漫寶”設備3臺,吉利帝豪SUV車。2020年8月初,被告人黃某信在QQ聊天群中應聘了“絡漫寶”背包客,即安裝運行“絡漫寶”設備插入電話卡,給詐騙分子提供通信支持。黃某信從招聘人那裏得到“絡漫寶”、路由器、手機卡等設備後,開始組織李某權(未滿16周歲)和被告人許某煌在平南縣、桂平市、藤縣、南寧市區等地活動。在2020年8月4日至8月21日期間,詐騙分子通過“絡漫寶”APP遠程操控黃某信等4名被告人在多地操作運行的“絡漫寶”設備,用插在“絡漫寶”設備上的多個手機卡撥打被害人的電話,以淘寶客服理賠、消除京東金融貸款記錄、京東貸款額度回收、淘寶客服退款、淘寶客服賠償為由詐騙了9名被害人***計38萬余元,4名被告人在8月21日淩晨被公安民警在南寧市某酒店查獲,並扣押“絡漫寶”12臺、手機SIM卡28張等設備。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信、許某煌、許某鈣、許某飛結夥明知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信息網絡技術設備,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仍予以提供幫助,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的***同犯罪,其中,被告人黃某信、許某煌詐騙數額巨大,被告人許某鈣、許某飛詐騙數額較大。檢察機關指控四名被告人犯詐騙罪罪名成立。根據四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