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名女子曾經給人擔保了900萬元的貸款,但自己並不知道是給誰擔保,這就造成了此次事件的困惑之處。
在常規情況下,如果壹個人申請貸款,另壹個人給借款人擔保,借款人和擔保人壹般熟識。但如果是在兩個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擔保人本應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為這個新聞故事只講了女子被追債900萬元的事情,並沒有講這名女子的貸款細節和擔保細節,具體的事件真相無從得知,我會嘗試從以下幾點處理這個事件的邏輯。
壹、這個事情是怎麽回事?
這個事情發生在河南洛陽,有壹名女子的所有銀行卡和賬戶全部被凍結。正在自己困惑的時候,這名女子收到了光大銀行的貸款擔保抵押的通知,光大銀行表示這名女子曾經給壹位借款人擔保900萬元,但因為對方存在嚴重的逾期行為,女子同時是擔保人,所以女子的賬戶也受到了影響。
二、女子表示自己並沒有給別人做過擔保。
在這個事件發生之後,女子找到光大銀行,並且看了這個所謂的借款協議和擔保協議。在協議的簽名處,女子發現簽名的字體和自己的字體並不壹致,很有可能是別人冒充自己的名字來簽名。雖然女子表示自己並沒有給借款人擔保,但多次和銀行交涉無果。
三、很多人建議女子起訴銀行。
因為目前這名女子的所有銀行賬戶都已經被凍結,各種損失已經達到了六七十萬元,且長期不能使用正常的支付功能。鑒於此類情況,網友們紛紛建議女子起訴銀行,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用戶真的沒有給這款人做過擔保,銀行應當正常解除用戶的凍結情況,同時給出相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