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章程
第壹條 為適應信用卡業務的發展,為持卡人提供全面優質的服務,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稱龍卡信用卡是中國建設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持卡人可在本行核定的信用額度內先用款後還款、並可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下同)和境外(含港澳臺,下同)使用的信用支付工具。龍卡信用卡具有透支消費、分期付款、預借現金等功能,本章程另作限制性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龍卡信用卡按發卡對象不同分為單位卡(商務卡)和個人卡,其中單位卡分為差旅卡和采購卡,個人卡分為主卡和附屬卡;按持卡人信用等級和產品功能、服務不同分為普通卡、金卡、標準白金卡、尊享白金卡、鉆石卡、智尊卡等;按信用卡組織或公司不同分為銀聯卡、VISA卡、MasterCard(萬事達)卡、JCB卡等;按賬戶幣種不同分為雙幣種信用卡和單幣種信用卡;按卡片介質不同分為實體卡和虛擬卡;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芯片卡和磁條芯片復合卡。
第四條 本行、持卡人、擔保人和特約單位及其他相關當事人須***同遵守本章程。
第五條 本章程涉及的部分名詞遵從如下定義:
“持卡人”指向本行申請信用卡並獲得卡片核發的單位或個人。單位卡持卡人應由其單位指定;個人卡持卡人包括主卡持卡人和附屬卡持卡人。
“信用額度”指本行根據持卡人的資信情況等為其核定的、持卡人在卡片有效期內使用的最高授信限額,包括固定額度、臨時額度、專項額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