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歸還分期付款的本金和利息是商業貸款糾紛,而不是犯罪。
2.手機分期付款實際上是消費者購買手機時銀行或手機銷售商的消費貸款。雙方簽訂的分期付款協議為消費貸款合同。
3.如果消費者到期未能償還貸款本息,貸款提供者可以向其追償並承擔違約責任。消費者手機被毀不影響消費貸款合同的履行。什麽是分期付款業務?它是壹種特殊的交易,是指買方按照壹定的期限分批向賣方支付價款。在分期付款買賣合同中,雙方壹般事先約定分幾次支付價款,但至少分兩次支付。近年來,分期付款銷售合同越來越多。例如,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開始推出分期付款買賣商品房的合同。分期付款買賣中,出賣人通常先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買受人收到標的物後分次支付價款。因此,為了保護出賣人的利益,避免無法收回價款的風險,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壹些既保護出賣人利益又不損害買受人利益的條款。例如,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當買方拖延付款並損害賣方利益時,賣方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全額付款。出賣人也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暫時保留標的物的所有權,即只有在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買受人支付的金額達到總金額時,標的物的所有權才會轉移給買受人。為了充分保護出賣人的利益不受買受人長期不付款的損害,《合同法》第167條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全部價款五分之壹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可以請求買受人支付標的物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