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條* * *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將借款合同定義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