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收政策
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度,即2月1日至1日)設立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三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的限額依次扣除。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扶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
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想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金額65438+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優惠利率,結合風險分擔,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優惠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畢業兩年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