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戶聯保小組成員的貸款余額之和不得超過每個成員月平均存款總額(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儲蓄存款和企業存款)的5倍。
2、個體工商戶聯合擔保集團成員的最高貸款額為654.38+萬元(含654.38+萬元),個體工商戶聯合擔保集團貸款額=成員數×654.38+萬元。
3.合資聯保小組成員每戶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含30萬元),合資聯保小組貸款總額=成員數× 30萬元。
4.貸款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2)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信息
個體工商戶聯合擔保需提交的資料:
1,年度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戶口簿或暫住證復印件;
4.市場櫃臺或其他經營場所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5、單位存款對賬單、個人儲蓄存款貼現;
6.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已婚者應提供結婚證和配偶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財產證明。
除提供上述1-5材料外,聯合保險公司成員還應提供以下材料:
1,年檢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最近壹年和最近壹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