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時婚車歸誰所有,需要根據以下情況判斷:
(1)如果車輛是女方婚前全款購買,完全屬於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她所有;
(2)車輛由女方婚前貸款購買,婚後用其婚前財產償還的,仍完全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其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1086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壹方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壹方有幫助的義務。
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後,應當恢復訪問。
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1.對離婚後財產分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由法院判決;
2.雙方的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
3.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