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方的個人債務不需要另壹方承擔,如果是同壹筆債務,離婚時應該以同壹財產承擔,不足部分由法院判決。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夫妻雙方* * *同簽或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 * *用同樣的意思表達債務。
2.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發生的債務。
3.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同壹生產經營的債務。
對於夫妻雙方,債務應當共同清償,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訴訟需準備的材料: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或戶口本、離婚訴狀、原告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夫妻財產清單。
希望以上問題能幫到妳。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以同壹簽名或者壹方追認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