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即壹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產權由壹方登記,那麽未償還的抵押貸款就是個人債務,法院會根據房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個人承擔償還貸款的義務。那麽,也就是房屋所有權人離婚後應承擔償還貸款的義務。
2.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雙方婚後以個人名義買房,銀行的還款義務由雙方共同承擔。因為他們是共同借款人,壹旦雙方就此達成壹致,他們必須在離婚期間去銀行更換主貸款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二條、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應當清償歸丈夫或妻子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