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按揭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離婚時,房屋分割有以下幾種情形: 壹、如果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雙方***同還貸的,該房屋屬於 婚前個人財產 ,按揭貸款為個人債務。在 離婚分割財產 時,對配偶參與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二、如果在離婚時,尚未取得 房屋產權證 的房屋的,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法院不宜判決 房屋所有權 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當事人如果有爭議,可以另行起訴。 夫妻壹方婚前訂立 房屋買賣合同 ,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夫妻雙方***同還貸,且房屋產權證也在婚後獲得,該房產應屬於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壹方的婚前財產,但另壹方有權就該部分用 夫妻***同財產 支付的購房款要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或要求獲得補償。 婚後雙方按揭貸款購房的,該房屋 屬於夫妻***同財產 ,應平均分割,壹方留下房屋的,對另壹方折價補償。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