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樂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新或大修自有住房;
2.向開發商支付購買商品房的首付款;
3.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4.非配偶存款人* * *購買同壹產權的自住住房;
5.退休了;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 .到國外及港澳臺地區定居;
8.房租支出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15%;
9 .勞動者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壹年未重新就業,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戶口遷出本市或戶口不在本市的員工離開本市,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11.員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0-17。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搜狐焦點網為您提供樓盤信息、樓盤詳情、購房流程、業主論壇、家居裝修等綜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