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阿壩州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及其他證明和具有售房單位出具的不少於購房總價30%的《付款證明》,或不少於建房總價30%的自籌資金;
4.有管理中心認可的資產、有價證券進行抵(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保證人作為保證。
借款人有以下情況之壹的不能申請和不予批準住房公積金貸款:
1.在金融部門貸款有不良記錄的; (二)償還公積金貸款累計逾期二期以上的;
2.停繳、緩繳住房公積金的;
3.支取住房公積金壹年內的;
4.經查實銀行征信系統貸款償還誠信度較差的。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 最 高限額由50萬元調整為?三個不超過?後確定的 最 高限額,即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80%;不超過抵押房屋評估價值的70%;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