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是指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
我們需要的是,父母是不誠實行為的執行者,他們的孩子不得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法院的初衷是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義務,而不是限制子女接受教育的合法權利。
夫妻壹方違背承諾會影響另壹方嗎?
會對另壹邊產生影響。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因失信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壹方申請貸款的行為產生影響:
1.以配偶壹方的名義貸款,即使貸款人的信用記錄良好,如果配偶多次未能償還貸款,銀行也會懷疑家庭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程度,在貸款時會更加謹慎。
2.如果夫妻壹方連續三次或兩年內累計六次未償還貸款,銀行將拒絕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
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實施信用懲戒:(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壹)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