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丈夫有外債而妻子不知道,並且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妻子可以在沒有個人財產的情況下承擔還款責任。但是,法院仍然可以強制執行(無論誰註冊)。在這種情況下,妻子必須證明存款是她的個人財產,以避免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變價財產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壹,如果銀行貸款不改變會發生什麽?
1,影響個人征信,欠銀行貸款也會導致征信下降,下次幾乎不可能從銀行貸款。
2.所有資產將被凍結,他們將被列為失去信任的人。法院將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股票、車輛、土地、房產等不動產,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
3.妳將因違法而被銀行起訴。如果妳輸了官司,妳不僅會被罰款,還會面臨牢獄之災。
個人建議:沒有還款能力不要在銀行借錢。影響自己是小事。如果影響到孩子未來的上學和就業,那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