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公積金貸款 - 老公還貸買房嗎?

老公還貸買房嗎?

法律分析:1。婚前夫妻壹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貸款抵押,婚前以夫妻壹方為所有人取得房產證。婚後雙方償還的房屋是壹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另壹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參與共同還款的配偶壹方有權要求另壹方返還已還清的部分。這裏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無論是以壹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所以,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時,共同還貸的壹方可以要求另壹方返還房款。對於房子升值,也可以要求賠償。2.夫妻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房並抵押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這種情況下,婚後有房產證的抵押房屋是壹方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會分割。因為壹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證僅僅因為是婚後取得而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就會出現壹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個結果違背了公平原則。3.夫妻以婚前共同財產和按揭貸款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壹方名下。壹般情況下,確定房產歸誰所有的依據是房產證上的名字。所以這個時候非常容易被認定為註冊人的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的壹方主張房屋為共同財產時,第壹,必須證明其已經履行了婚前購買房屋的出資義務;第二,需要證明婚前,是以雙方同意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為前提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認定該房產為壹方財產,分割時不予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上一篇:交公積金多長時間可以貸款
  • 下一篇:買房接力貸有什麽要求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