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老公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話,比如申請的是個人信用貸款,那銀行自然是只會查詢其個人的信用狀況、經濟收入水平、還款能力、負債情況等等,不會去查詢老婆的銀行存款。
但如果是以家庭的名義去辦理貸款,比如申請的是房貸,那老公是主貸人,妻子自然就是***同借款人,那名下的銀行存款自然也就會被銀行查詢到了,因為銀行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弄清楚家庭還款能力,才好以此為依據之壹決定是否要批貸。
而銀行在審批貸款時,就不僅僅會查詢到主貸人配偶的經濟收入情況,還會查詢其信用狀況。所以若配偶的征信不好,也會影響到貸款的審批。對於以家庭名義辦理的貸款,夫妻雙方也需要***同承擔還貸責任。如果還款逾期,那夫妻雙方的征信都會受到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
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