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壹定利率貸出貨幣資金並必須歸還的壹種信貸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是指貸款、貼現、透支和其他借貸資金。銀行把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通過貸款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的需要,促進經濟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獲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積累。貸款風險的出現往往始於貸款審核階段。基於司法實踐中的糾紛,我們可以看到,貸款審查階段的風險主要出現在以下幾個環節。審查內容遺漏了銀行的貸款審查人員,造成信貸風險。貸款審查是壹項細致的工作,需要調查人員對貸款主體的資質、資格、信用、財產狀況進行系統的調查和考察。
貸款償還期也叫“償債能力分析”。指根據國家規定和項目具體財務狀況,可作為還款能力的收入和稅金逐年積累以沖抵貸款金額時所需的年限。它是反映建設項目償還能力和經濟效果的綜合指標。根據國務院《基本建設貸款試行條例》的規定,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全部償還本息止,重工業企業貸款最長償還期限不超過十五年,其他企業不超過十年,零星或小型項目不超過五年。國內貸款償還期是指在國家金融法規和項目具體財務條件下,項目投產後,用可用於償還的資金償還國內貸款本金和建設期利息所需的時間。建設期貸款利息=(年初累計貸款本金+本年使用貸款/2)×年利率;生產期貸款利息=(年初貸款本金累計-本年還貸/2)×年利率;還清貸款年利息=年初累計貸款本金/2×年利率。其中:年利率=月利率×12貸款償還期計算公式:貸款償還期=還清貸款當年的年序號-1+當年的貸款償還能力。其中:本年還貸=年初累計貸款本金+本年應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