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不得超過20年。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貸款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20年。借款人應與貸款銀行制定還款計劃。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借款人到期壹次還本付息,利息隨本清。如果貸款期限超過1年,將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使用信貸資金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法定貸款利率執行下浮(不含上浮)。即貸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執行半年以下(含半年)的法定貸款利率;期限為1至3年(含3年)的,執行6個月至1年(含1年)的法定貸款利率。
擴展數據:
個人住房貸款的相關要求:
1.采用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需要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
2.質押期限屆滿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財產。質押期間,質物毀損、滅失的,由貸款人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質押合同的相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十五條執行。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質押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