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無力償還的,應當與貸款機構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歸還;貸款機構向法院起訴並勝訴後,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出借人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如果出借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征信報告,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等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66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償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