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提取使用壹定要與住房有關,否則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來買車是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的。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職工個人所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便住房公積金不能直接用於汽車貸款,消費者也可以嘗試先將積累的公積金提取出來。在將提取出的公積金用於支付貸款買車的首付,或者用於在還貸期間的緊急還款金錢也是可以的,只要消費者能夠巧妙利用條件將公積金提取出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限額管理,每筆公積金貸款金額應當同時符合下列限額標準:
1、不得高於按照房屋套數、房屋總價確定的最高貸款限額和最高貸款比例;
2、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及繳存余額存貸結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3、不得高於按照借款人及配偶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4、不得高於當年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綜合以上四項限額後取最低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