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發者跑路是違法的。如果遇到開發商跑路,可以聯系相關業主共同組織維權;其次要主動通過各種方式聯系開發商挽回損失;最後,如果無法自行解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開發商跑路,買方可以取消合同。如果買賣合同作為主合同被取消,抵押合同也可以被取消,買方將不再向貸款銀行支付抵押貸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七十條。
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費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責令退回收取的款項;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壹條
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開發商跑路後該怎麽辦?
1.房屋買賣合同由公司蓋章,買受人可與公司協商解決;
2.向法院起訴該公司,要求停止償還貸款,並向該公司聲稱貸款已經支付了巨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