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貸款方面。優先貸款支持、適當發放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利率優惠;
2、簡化貸款手續。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3、企業運營方面。員工聘請和培訓享受減免費優惠,人事檔案管理免2年費用。
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各級政府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 償還方式首先貸款期限在壹年含壹年以內的個人創業貸款,實行到期壹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其次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個人創業貸款,貸款本息償還方式可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也可按雙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三十九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壹)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壹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壹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