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5]98號)精神,為進壹步釋放公積金存量,支持職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研究,現對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條件進壹步放寬如下:
壹是放寬貸款首付比例
1.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住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2.有過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職工,不能第三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3.首套房二手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40%,二套房二手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50%。
4.仍有未結清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40%。
二、放開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異地貸款。
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辦理完貸款手續後,可以在壹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三,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
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50萬元,單身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35萬元。
四、支持繳存職工提取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購買住房。
申請購房提取的職工,可以提取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直系親屬,指出生活關系(直系長輩、直系後代)。以合同和發票的名稱為準。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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