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政策銜接不到位,“五保”建檔人數與實際納入人數不符,部分“低保”對象未納入政策性保障兜底。
二是健康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部分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未參加新農合,“殘疾”人數與實際納入補貼人數不符。
三是教育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子女未享受扶貧補助。四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信息采集不精準。如部分號碼、開戶銀行、銀行及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欄目內容為空:部分號碼不正確:
建檔立卡對象不符合標準等。精準扶貧資金統籌整合方面存在的問題。
壹是扶貧資金統籌整合方案較晚,未能有效指導年度統籌工作的開展,未引導扶貧項目及時推進實施。
二是扶貧資金結存較大。當年的大部分扶貧資金因項目未按計劃開工建設、未按計劃完工等原因滯留在賬上,未及時發揮使用效益。
三是統籌整合資金方案內容不具體、不細化,已制定的精準扶貧財政資金統籌使用實施方案,未明確整合資金管理平臺、績效目標、時間進度、牽頭部門、責任單位等,整合後的資金未細化,不便於操作和考核。
精準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壹是扶貧資金撥付未直達,分別轉入個人及村報賬員賬戶。
二是資產購置未采購手續三是未按合同約定預留工程質保金,壹次性支付工程款。四是物資存在同壹人筆跡。少數鄉鎮在報銷“十有”幫扶物資時,發放表上。人有同壹人筆跡簽名的現象。加強產業和科技扶貧,確保貧困戶長效增收。要牢固樹立產業扶貧理念,立足實際,因地制宜,增加農民收入。要積極推行產業化發展模式,助推貧困村經濟發展、貧困戶增加收入,實現長效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