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以上兩點,假設妳想問這五種資產的區別,並對每壹種給出以下答案。
過去,我們在初始確認企業的金融資產時,按照持有時間的長短將其分為長期金融資產和短期金融資產,但這不利於金融資產的管理。因此,新會計準則已改為按持有目的劃分。因此,它們分為交易性、持有至到期、貸款、應收款項和可用款項。
1.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企業為短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持有它們的目的是為了在短時間內賺取差價。比如妳買入壹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幾天後賣出,這樣的金融資產就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首先記住兩個固定:固定到期日和固定回收金額。此外,企業有能力和意向持有該金融資產至到期(如果企業沒有能力和意向持有至到期,則不屬於該金融資產)。舉個例子,如果壹個很有人氣很有實力的國企買了壹個公司的三年期債券,利息10萬,妳認為它有固定的到期日(三年)和固定的回收金額(110萬),它有能力和意向持有至到期(紅色國企),這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資。其持有目的是為了長期賺取差價。
3.貸款這是為金融企業,如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其他企業壹般不具備這種金融資產。說來話長。我不知道。慢慢學習妳的“銀行會計”。
4.應收賬款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債權。這個很好理解。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滿足以下條件時分類為可供出售:1。它們在活躍市場上是公平的,有報價(妳可以把它們理解為股票價格)。2.他們已經被關押了很長時間。3.其余未歸入上述類別的金融資產屬於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