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也被稱為“信用工具”或“交易工具”。當資金不足部門向資金充裕部門借入資金或發行人向投資者募集資金時,以壹定格式制作的書面文件,明確了債務人的義務和債權人的權利,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是隨著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和發展的。現代復雜的金融關系,不可能通過口頭約定來做事。虛假陳述容易引發糾紛,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和流通。為了滿足各種形式的信貸需求,出現了商業票據、銀行存單、股票和債券等金融工具。
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雙重性質:它是對工具發行者(借款人)的債務;對於投資者(貸款人)來說,它是壹種金融資產。每種金融工具都有自己的特殊內容,以滿足交易的不同需要,但有些內容是相同的,如:面值、發行人(出票人)簽名、期限、利率(單利或復利)等。
金融工具是指可以在金融市場上交易的金融資產,是證明借貸雙方資金余額的書面憑證。最基本的要素是支付的金額和支付條款。
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金融工具也稱為金融產品、金融資產和證券。因為是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買賣的產品,所以叫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可以達到不同的目的,比如融資和套期保值,所以被稱為金融工具。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上,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能夠證明財產權利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文件,所以被稱為有價證券。絕大多數金融工具或產品、資產和證券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