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險業主要包括:
貸款服務商
是指將資金借貸給他人獲取利息收入的經營活動。貸款業務包括占用和借入資金的利息收入,包括金融產品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保本收入、報酬、資金占用費和補償金)、買入返售金融產品的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融資融券利息收入、融資售後租回、票據議付、罰息、票據貼現和拆借。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
是指為貨幣融資等金融業務提供相關服務並收取費用的經營活動。包括貨幣兌換、賬戶管理、電子銀行、信用卡、金融擔保、資產管理、信托管理、資金管理、金融交易場所(平臺)管理、資金結算、資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業務。
保險服務
保險服務是指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在被保險人身故、患殘疾、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包括人壽保險服務和財產保險服務。
金融商品轉移
指轉讓外匯、非商品期貨及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權的經營活動。其他金融商品是指包括基金、信托、理財產品和各種金融衍生品在內的各類資產管理產品的轉讓。
沈陽市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