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買房時,不能使用深圳公積金申請人再貸款。
1.根據惠始公積金【2017】第1號規定,已在異地繳納公積金的職工不能在我市申請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2.異地繳納過公積金的職工,配偶壹方在惠州且符合惠州公積金貸款其他條件的,可以在惠州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購買預售房純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及相關內容
1,首套住房申請純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20%。與開發商簽訂的按揭合作協議約定首付款比例的,按約定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商業貸款組合的,商業貸款與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壹致時,按照較高者確定;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1.1.04平方米。
3.申請人與家庭(包括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存在共有人的,其他家庭成員擁有的住房套數也壹並計算);
4.購買預售商品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超過1年的,應當提交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作出的價值評估報告。房屋價值應以房屋評估價值與廣東省增值稅發票或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較低者為準。
5.同意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受委托銀行認可的方式進行抵押、質押等形式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