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調整金華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金管委〔2022〕7號)文件,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需求,現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如下調整:
壹、取消繳存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月繳存額1000元以上和1000元以下的差別化貸款政策。
二、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單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職工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單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25萬元,職工雙方繳存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三、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購買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在規定的可貸比例和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以內,貸款額度可上浮20%。公積金貸款需要輪候時,可優先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