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是為了解決自己的經濟問題,但也有人遇到過貸款機構要求收取服務費的情況。服務費隨貸款金額收取。當他們的貸款金額較大時,服務費也需要幾千元。利息通常由貸款產生,但在實踐中,壹些貸款機構以各種借口收取額外費用,以避免最高利息限額。目前國家正在嚴厲打擊非法放貸和非法討債。從“押金”、“中介費”、“服務費”等各種項目中扣除或者收取的額外費用,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可以認定為非法放貸。根據民間借貸的相關指引,貸款本金的利息是不能代扣的。出借人在經營過程中收取服務費,可能涉嫌日常借款,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因此,如果出借人收取服務費,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四十六條國家鼓勵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培訓與輔導、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咨詢、信息咨詢、信貸服務、市場營銷、項目開發、投融資、會計稅務、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對外合作、展覽銷售、法律咨詢等服務。中介費是法律費用,只要不超標,法律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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