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低於24%的1的利息為法定利息,法院應予支持。
2.借款人自願支付年利率24%以上不滿36%的利息的,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不願意還款,法院不會支持。
3.年利率超過36%的利息屬於非法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四條借貸雙方未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利息約定不明確,貸款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外,借貸雙方對借款利息約定不明確,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以及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牌價等因素確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