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抵押的房屋壹般不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後還貸,並登記在首付款壹方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權屬由雙方約定。協商不成的,判決房產歸登記方所有,由不動產登記方補償對方。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和我有關系嗎?
男朋友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和婚後當事人有沒有關系,需要根據情況來定。房子是婚前購買,壹次性付清,屬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的,婚後夫妻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與女方有關聯。* * *用壹方個人工資或雙方工資還貸,應認定為* * *用另壹方工資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離婚時,有* *貸款的壹方可以請求另壹方返還貸款款,也可以請求房屋升值補償。婚前購買,登記在壹方個人名下的,歸壹方所有。婚姻存續期間,用婚後收入還貸時,還款部分和相應增值部分歸夫妻雙方所有,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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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適用問題的解釋(壹)》第七十八條。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歸登記方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