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轉換後每個月按什麽利率還?
央行指出,首先要理解的是,轉換時間是指將個人房貸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的時間(在3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轉換時,本人和銀行需要協商確定加減點數、重定價日和重定價周期。重定價日是指重新按照最新的定價基準(轉換前為貸款基準利率,轉換後為LPR)計算貸款執行利率的時間。壹般為每年1月1日,或者每年與貸款發放日對應的日期。重定價周期是指重新確定執行利率的周期。若房貸利率壹年壹變,那麽重定價周期就是壹年。
定價基準轉換為LPR後,利率在第壹個重定價日前不會發生變化,從第壹個重定價日開始才可能隨當時的LPR而變化。重定價日和重定價周期可執行原合同約定,也可由借貸雙方重新約定,房貸重新約定的重定價周期最短為壹年。
若重定價日為每年的1月1日,那麽在3月至8月的任意時點轉換,的利率均與原合同利率保持壹致,1月1日起將以12月的LPR為基準加減點確定當年的利率,此後年份以此類推。若重定價日為每年貸款發放的對應日,那麽根據大部分銀行的轉換公告,在重定價日之前轉換的,重定價日即可參考最新發布的LPR確定利率;在重定價日之後轉換的,則需等到重定價日才可參考最新發布LPR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