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新學期開學前,學生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部分地區直接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貸款的最終審批和發放。
1,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得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
2.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學生按照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