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們所知,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抵押的房屋,可以要求退房並要求賠償。
現在壹些開發商為了獲得現金,會把新房抵押給銀行。購房者買房後,先放,再為購房者辦理網簽合同和房屋備案,相當於打了壹架。時差?。但如果開發商未能按時還款,購房者將無法申請網簽。壹旦開發商的資金出現問題,房子就有可能被銀行收走,買家也會遭受損失。
車主能做什麽?
其實這種情況下,業主是可以退房並要求賠償的。
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的標的物已經抵押;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受讓人的,轉讓無效。
作為有抵押的房屋,開發商在出售時應告知買方該商品房已經抵押,由買方決定是否買房。根據《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開發商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