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雖然交了首付卻不想要房子的原因很復雜,但通常無非是按揭貸款沒有通過審批,剩下的房款無法靠自己的努力承擔。這種情況其實可以通過改線或者其他籌款方式順利解決,不壹定非要退房。畢竟退房手續和流程不僅繁瑣,還會造成寶貴的經濟損失。
還有壹種形式是對物業的位置或其他方面不滿意。其實這些經濟因素之外的原因導致的退房意願相對容易解決。無非就是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也不會有額外的不良影響,但大多數人都不希望遭受經濟損失。歸根結底還是要盡量避免退房。
壹般來說,對於已經簽訂並支付了首付款的購房合同,法律保護是雙方面的,無論買方還是開發商都不例外。既然要退房,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除了簽合同有具體條款的。當然,開發商在現實生活中幾乎不可能提供這樣的附加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