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中》指出:降低個人購買住房門檻。居民家庭通過商業銀行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購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執行30%。
減輕個人住房消費負擔。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全國最低標準,首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LPR減20個基點,二套房商業貸款利率下限執行現行最低標準。
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放寬至原可貸額度的兩倍,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40萬元/人,80萬元/戶。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40萬元/人,80萬元/戶;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調整為30%。取得碩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及以上的在職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人,160萬元/戶。
針對市場主體方面,適當降低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競買保證金比例由出讓起掛總價的30%降為20%;適當延長開發項目土地出讓金繳款期限,從現行壹個月到六個月內結清調整為半年結清。
提高商品住房品質。全面推行綠色建築,發展裝配式建築,對有開發高品質住房經驗、社會評價良好的優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原有價格備案體系基礎上,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進行價格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