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此外,2019年10月8日前,已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已簽約但未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按原合同執行。這意味著新規只對65438+10月8日之後的新增住房貸款有效。
3.定價基準轉換後,全國首套新增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按8月20日五年期以上LPR,4.85%);二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於相應期限LPR加60個基點(按8月20日五年期以上LPR計算為5.45%),基本相當於目前我國個人住房貸款實際最低利率。
4.值得壹提的是,央行在發布LPR機制時,對未來的房貸利率做了表態。8月20日,央行副行長劉國強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透露,新LPR形成機制不會降低房貸利率。劉國強表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實施房地產長效管理機制,不能把房地產作為刺激經濟的短期手段,確保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效實施,保持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基本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