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寸藍色背景證書照片壹張;
2.擬認證的外國源語言(頒發證書國家的官方語言)的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原件及復印件;
3.需要認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的課程的完整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通過研究取得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職能部門(如學院、學籍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出具的正式研究函原件及復印件,研究函內容應註明學習起止日期(精確到月)、專業名稱、研究方向、授予學位等信息;
4.需要認證的國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和成績單(研究信)的中文翻譯原件(必須由正規翻譯機構(公司)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交認證申請材料的,可以到我中心六樓服務大廳的翻譯公司進行翻譯);
5.在國內高校就讀期間赴國外高校就讀並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應提供國內高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博雅學歷認證指導的註冊證明材料;
6.申請人所有護照(包括第壹頁-個人信息頁,最後壹頁-本人簽名頁,以及留學期間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的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護照在留學期間已超過有效期的,還須提供護照原件或有效期內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的授權聲明;
8.EMS特快專遞郵件清單(郵件清單由檢定機構提供;請填寫國內常用地址和電話,與認證系統填寫的信息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