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R集團的投資操作程序通常可以分為4個階段: 為資金的籌措。首先由公司的最高層管理人員和/或接管專家們領導的收購集團以少量資本組建執行收購的空殼公司。他們提供約占收購總資金的10%的資金作為新公司的權益基礎,所需資金的50%~ 60%通過以目標公司資產為抵押向銀行申請有抵押的收購貸款。
該貸款壹般由數家商業銀行組成的貸款提供(這有利於分散和控制風險),也可以由保險公司或專門進行風險資本投資和杠桿收購的有限責任合夥企業提供。其他資金由各種級別的次等債券形成,通過私募(面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風險投資企業等)或公開發行高收益率債券(即垃圾債券)來籌措。
到90年代,由於垃圾債券聲名狼藉,使這壹部分的資金轉為主要依靠投資銀行的過橋貸款提供(這些貸款通常在隨後的幾年被公司發行的長期債券所替代)。 如果調整後的公司能夠更加強大,並且該收購集團的目標已經達到,那麽該集團可能使公司重新變為上市公司(即反向杠桿收購),以降低公司過高的財務杠桿率,並使收購者的利益得以套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