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和挪用公款的區別如下:
1,故意犯罪的時間不同。盜竊罪的行為人在占有公私財物之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侵占罪的行為人只有在占有公私財物之後才具有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
2.犯罪的對象不同。盜竊罪的客體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處於被害人控制之下的公私財物,而侵占罪的客體是行為人已經持有的,處於行為人控制之下的公私財物;
3.客觀方面不壹樣。盜竊罪的客觀方面是秘密竊取,行為人通過認為不會被財務所有人、保管人、看管人、持有人發現的手段竊取財物。侵占罪的客觀方面是侵占罪的行為,即非法占有自己所支配的公私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其保管,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